通化市构建农民工权益“保护伞”
岁末年初是农民工欠薪案件高发期,通化市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对欠薪事件做到快立快处,确保案件处理不拖拉、不延时。同时及时掌握企业和农民工动向,防止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案件发生,有力有效做好社会稳控工作。
开展“地毯式”检查
在年末节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托基层平台力量,明确专人对排查发现的欠薪风险单位进行跟踪监督,督促及时兑付已拖欠工资,特别是要了解企业资金落实情况,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和经营者欠薪逃匿现象。在认真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过程中,严肃查处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等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建立劳动保障基层“派出所”
通化市将3万余户用人单位信息录入到“两网化”系统中,形成800余个网格,农民工发生欠薪后,可以就近选择网格报案。通化市的“两网化”工作直接延伸至社区和乡镇,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网格体系,实现良性循环,每个网点实现了企业用工信息动态掌握在网格内、劳资纠纷解决在网格内、重大的欠薪隐患消除在网格内的工作目标。2015年通化市成立了首家农民工市民化综合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权益保障、文化娱乐进中心一站式服务。
从源头预防欠薪
成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人社、城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联合起来,共同解决农民工在工资、待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每年年初,通过开展“春风”、“春暖”等行动,为来城务工的农民工送岗位,送知识、送培训。农民工可获得免费的技能培训,同时提供《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资料,切实提高农民工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下发了《关于市区内建设工程实行农民工工资月结算制度的通知》的文件,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发生。在建筑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如发生恶意拖欠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支工资时,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支付农民工工资,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仅2016年1月就追讨农民工工资178.23万元。
吉林省通化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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