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扎实推进林业危旧房改造工作

22.05.2015  12:32

  林业危旧房改造工程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乎广大林区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通化市把林业危旧房改造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检查督办,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完成改造4478户,面积26.6万平方米,投入资金3亿元。2015年新增55户危旧房改造任务,现已完成前期摸底调查和任务落实工作,预计5月底将陆续开工。

  一是领导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通化市为确保全市林业系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能够按期完成,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和落实,切实把危旧房维修改造作为民生工程来抓。

  二是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了确保林业危旧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市、县(市)林业局分别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计财、营林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任务,明确责任。

  三是阳光操作,规范工程档案管理。各地通过广泛宣传,使群众充分了解了国家林业危旧房改造相关政策,通过调查、公示等方式,并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与职工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关系。制定了工程档案管理责任制,确定专人负责、专柜存放,与项目相关的文件和技术资料按要求整理归档。

  四是严格标准,确保改造工程质量。为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的相关法律、规章、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高监管效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督查,每月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五是加强管理,保证工程资金安全。林业危旧房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预算内投资、省级配套和职工自筹。各地在接到改造任务之后,立即着手筹集建设资金。为加强对危旧房改造资金管理,各地严格按照规定,设立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建立严格的报帐制度和公示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危旧房改造资金安全高效安全运行。(徐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