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开展出租汽车审验工作

30.09.2015  07:37

  为认真加强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有效提升出租汽车行业的规范化服务水平,根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通化市客运管理处自9月17日起,正式启动出租汽车2015年度审验工作。

  审验工作分为车辆审验和营运证件审验两部分。车辆审验主要针对车辆外观、内饰、营运标志、标识、计价器检定情况、出租车顶灯及GPS定位情况、车辆灭火器等。营运证件审验主要针对《道路运输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等。

  此次审验工作将严格按照审验的流程进行,坚决杜绝脏、乱、差的车辆上路营运。同时督促广大出租车从业人员按照创建文明交通城市要求,讲文明用语,不随车打手机、吸烟,规范经营行为。(张轩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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