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全面启动

18.03.2015  15:44

  3月10日,通化市召开了市政府2015年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并通过了《通化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成立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通化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全面启动。   

  会议认为,全面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是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以森林为主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民生福祉和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举全局之力确保用三年时间完成“创森”工作。 

  会议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市里已经成立了“创森”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工作的任务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将“创森”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制定验收考核办法。市“两办”督查室、市“创森”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督查职责,严格对照分解下达的建设任务和标准,加强跟踪督查,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是全力协调配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一项社会工程、民生工程,不是哪一个地、哪一部门的事情。在“创森”工作中,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级“创森”领导小组要充分履行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督促检查等职责,积极做好本地“创森”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各级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搞好各自责任区的任务落实,群团组织要结合自身优势,广泛动员和组织力量,汇成加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强大合力,全面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四是保证资金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出财政拨款计划。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林业重点工程、水土保持、流域治理、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整合资金,捆绑使用,优先向创建工作的重点工程和区域倾斜。同时,还要通过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等办法,多元化、多渠道筹措创建资金,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建的良好态势。 

  五是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意识。新闻媒体要将“创森”工作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围绕其在实现绿色增长、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家园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心创建工作、支持生态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于广志)

市长 乔恒讲话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