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29.03.2019  10:23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 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通化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2018年3月20日召开五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通化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告》《通化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草案)》《通化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度增值收益分配计划(草案)》《通化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财务收支决算和2018年度管理费用财务收支预算的报告(草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通化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10个科,7个管理部。从业人员99人,其中,在编62人,非在编3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163家,实缴单位3035家,净增单位27家;新开户职工2.50万人,实缴职工15.88万人,同比减少0.11万人;缴存额14.08亿元,同比增长8.22%。 2018年末,缴存总额97.31亿元,同比增长16.92%;缴存余额55.44亿元,同比增长14.50%。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与上年持平。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7.06亿元,同比增长12.06%;占当年缴存额的50.14%,比上年增加1.72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41.86亿元,同比增长20.27%。

  (三)贷款: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家庭贷款总额上不封顶。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6万笔15.4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6.71%、1.85%。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32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15万笔90.64亿元,贷款余额51.7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13%、20.55%、24.3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3.25%,比上年增加7.40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与上年相同(其中2家原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只办理本行已发放贷款的回收业务,不受理新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8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3.05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07亿元。其中,活期2.1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13亿元,1年以上定期2.78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3.25%,比上年增加7.40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16686.72万元,同比增长9.84%。存款利息 2102.5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4578.96万元,其他5.1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 8183.16万元,同比增长34.80%。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 7395.4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27.98万元,其他59.6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 8503.56万元,同比下降6.77%。增值收益率1.67%,比上年减少0.3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5169.6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 1700.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633.91万元。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1700.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3663.76万元。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6759.7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9296.6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 1227.92万元,同比增长12.14%。其中,人员经费844.48万元,公用经费155.18万元,专项经费228.26万元。四、资产风险状况(一)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678.76万元,逾期率1.33‰。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 5169.65万元,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5539.73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4.94%,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2.66%。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8年末,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全部回收,无逾期贷款。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发放贷款总额的4%提取。2018年,未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未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2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0.90%、下降0.70%、增长8.22%。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8.41%,国有企业占11.10%,城镇集体企业占1.55%,外商投资企业占1.0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9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8%,其他占2.47%。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8.23%,国有企业占24.11%,城镇集体企业占3.27%,外商投资企业占1.4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1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9%,其他占6.56%;中、低收入占99.41%,高收入占0.59%。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8.70%,国有企业占21.55%,城镇集体企业占1.82%,外商投资企业占1.8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6.5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0%,其他占9.29%;中、低收入占99.80%,高收入占0.20%。(二)提取业务:2018年,2.4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7.06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54.0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7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6.46%,租赁住房占0.70%,其他占0.14%);非住房消费提取占45.9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1.6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02%,其他占12.3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83%,高收入占1.17%。

  (三)贷款业务: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7.4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55.89%,比上年增加14.5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2865.5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2.96%, 90-144(含)平方米占59.54%,144平方米以上占7.50%。购买新房占66.3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33.7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6.20%,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3.50%,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3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8.64%,30岁-40 岁(含)占38.63%,40岁-50 岁(含)占25.75%,50岁以上占6.98%;首次申请贷款占99.89%,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0.11%;中、低收入占99.32%,高收入占0.68%。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897笔23678.90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4607.9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0348.86万元。3。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8年末,累计试点项目3个,贷款额度3.05亿元,建筑面积96.10万平方米,可解决10885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3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6.79%,比上年减少12.0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缴存政策:取消了2015年以来提高公积金使用率而实行“趸缴”住房公积金的临时措施。

  贷款政策:取消了“即缴即贷”办法,缴存职工必须满足连续缴存6个月才能贷款,规范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促进了制度的公平性。

  缴存基数下限为1580元/月,缴存上限调整为12588元/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2018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5年以下贷款利率2.75%,5年以上贷款利率3.25%。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为缓解梅河口市窗口压力过大,方便客户,提高办理速率,经管委会批准,在工行梅河口支行新设一个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发放贷款业务。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1。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贯标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

  新系统上线准备工作从4月初开始,新系统上线前对金融结算平台的网络安全设备、所用服务器设置及到各行的网络线路进行了调试,老系统到新系统的数据移植,新老设备的调换,中心大厅和各管理部所有设备调换成新电脑,并且编制了新系统软件环境运行配置教程。2018年5月14日新版公积金管理系统正式上线,同时接入住建部金融结算平台。2。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情况从8月22日加班加点的努力与各业务科室讨论归纳出《通化综合服务平台各渠道需求》,至11月11日,综合服务平台和官方网站、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 官方微信、12329热线、12329短信、官方微博、自助终端8种线上服务渠道全部上线,实现了住房公积金服务由“线下”到“指尖”、由柜面到网上、由人工到智能、由群众跑腿到“信息跑路”的转变,从而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办理“零跑腿”,线下业务“最多跑一次”。支付宝城市服务公积金查询功能正在开发中,预计2019年3月可上线。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2018年辉南管理部邵雅芳被通化市政府授予“通化好人”。

   (来源:通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