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105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通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通化市委组织部、通化市人社局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通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通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0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通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范围
吉林省事业单位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岗位条件对工作经历有特殊要求的详见附件1)。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不含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不含市(州)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且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年龄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
7、身体健康;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招聘试用期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4、报考人员与公开选调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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