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14.11.2020  10:31

  牢牢把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通化师范学院合作,对院校“司法+智库”合作机制提档升级,构建具有通化特色、时代特征、市域特点的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为推进平安通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精心开展业务交流。与师范学院联合发文制定《关于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制度的办法》《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推动制定“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通化师范学院市域社会治理合作方案”。疫情期间,与师范学院联合编写吉林省首部涉疫法律防疫法律书籍,包括《新冠肺炎疫情下法律问题应对操作指南(政府版)和(企业版)》,为通化市依法有序组织疫情防控提供保障。与师范学院联合制作《民事审判工作实用手册》,多角度解读《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回顾通化市法院历年发、改案件,为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提供指引。

  组建“通化市市域社会治理司法研究中心”。充分发挥“司法经验+高效智库”的资源优势,共同组建“通化市市域社会治理司法研究中心”,围绕诉源治理、红色法庭建设、风险防控体系、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建设集理论研究、决策咨询、服务社会于一体的专业化市域社会治理司法研究中心,为通化市域社会治理提供理论支撑。

  谋划“八个工作机制”。通化中院与通化师范学院积极谋划,精心设计“八个工作机制”,包括:“枫桥经验+专家参与”的多元解纷治理机制;“红色法庭+红色研究”的“红色法治”示范机制;“司法辅政+智库咨政”的法治政府建设助推机制;“司法服务+惠企产品”的营商环境优化机制;“金融研判+司法保障”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法治呵护+特色人才培养”的人才友好型城市法治保障机制;“司法延伸+乡村振兴”的乡村治理机制;“法官+教官”的法治教化宣讲机制,为通化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提供司法经验,贡献司法智慧。

   (来源:吉林日报 何秋彦 记者:王忠先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