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环保局紧紧围绕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需要,以排查环境安全隐患行动为抓手,以环境隐患企业应急预案检查为重点,强化源头预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通化市环保局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对县域内的国控企业、省控企业以及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同时对一季度“冬季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了后督察;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进行了环境风险评估;对通化吉恩镍业有限责任公司、通化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通化县四方山铁矿、通化东宝集团进行了现场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风险源企业均编制了比较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能够适时组织对职工进行日常环保知识的培训和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演练,储备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做好环境应急准备工作。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几点不足:1、环境应急工作基本都与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合并,没有专人负责;2、环境应急培训机制不健全;3、各单位只进行过环境突发事件桌面推演,未进行实战演练。
检查结束后通化市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对通化县环保局下一步环境应急工作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是要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部令第34号2015.06.05)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所有风险源企业于9月30日前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工作;二是所有风险源企业必须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突发环境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三是所有风险源企业每三年要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