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人大检查全县《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02.06.2016  04:37

   近日,通化县人大副主任宋宝友一行对通化县《吉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视察调研。    

          调研组一行首先来到通化县金斗朝鲜族满族乡,听取了通化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吉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工作情况报告,及乡党委书记对金斗乡近年来在经济、文化、少数民族群众权益保护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到金斗乡金斗村的有机水稻基地和养蟹基地进行调研,宋宝友副主任向种殖户详细询问了养殖技术和效益,并鼓励当地群众和政府积极推行有机农业。随后,调研组一行又先后到通化县县城老年协会、通化县朝鲜族学校、通化县东安教堂,对县近年来少数民族群众文化、教育、宗教信仰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研。 

   调研组表示,近年来,通化县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促进了全县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维护和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希望县政府及相关各部门能再接再厉,使通化县的少数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共创和谐繁荣通化县。(通化县民宗局 冯思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