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中院新任法职人员宣誓就职

06.07.2016  14:40
  6月29日,通化中院组织市人大常委会新任命的三十名法律职务人员在党组书记、院长张太范的监督下进行宪法宣誓。

  此次宣誓是吉林省司法体制改革之后,通化中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第一批向宪法宣誓的法职人员。宣誓人员面对国旗,手抚宪法,庄严宣誓:忠于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宣誓结束后,通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太范代表党组与新任法律职务的同志进行集体谈话。要求履职尽责,发挥模范作用。担当进取,出色完成任务。廉洁奉公,严格要求自己。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