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商家故意拖延退还预付卡余额被罚2万元

20.12.2015  09:48

  近日,消费者孙先生发现,他在某洗浴中心处购买的洗浴预付卡未消费完、卡内尚存500多元,该洗浴中心已停业,于是要求全部退还预付余额,但是洗浴中心迟迟不给退还。

  据工商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洗浴中心因消防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三台锅炉出现问题、开业以来经营亏损等原因,于2014年12月29日作出自2015年1月至3月歇业的决定,并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歇业, 同时在其经营场所的正门、侧门上张贴了印有“××大酒店兹定于2015年1月1日起进行全面升级改造。预计休业60天,2015年3月1日开业”等内容的通知。

  但是2014年1月14日前后,消费者(投诉人)孙先生因当事人停业无法提供洗浴服务,曾多次向当事人打电话要求退还其购买的洗浴预付卡尚存余额500余元,得到答复是公司领导不在暂不能退款,截至调查结束时,当事人未向其发放的57名消费者退还63张预付卡余额(总计23099元)(上述数据不包括投诉人孙先生),其间有部分消费者向当事人主张退还预付卡余额未果。

  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做出了行政处罚,罚款2万元。

   长春晚报记者 祝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