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退耕还林事业进入巩固已有退耕还林成果和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并重的新阶段,持续拓展国土生态空间。
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自1999年启动试点,截至2013年底,国家共下达营造林任务44728.7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3896.2万亩。到2017年,中央已累计投资4316亿元,全国25个工程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79个县(市、区)、1.24亿农民直接从工程建设中受益。退耕还林大大加快了国土绿化进程,减轻了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扭转了工程区生态恶化的趋势。
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启动,希望扩大工程战果,为国家生态安全和民生福祉作出新贡献。2014年-2017年,全国累计安排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4340万亩,其中退耕还林3868万亩、退耕还草372万亩、荒山荒地造林100万亩,中央累计安排补助资金391.1亿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作,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多次对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作出指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并将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范围作为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之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等都要求“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要逐步将25°以上不适宜耕种且有损生态的陡坡地退出基本农田,建立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长效机制。近年来,7个中央1号文件都要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并扩大规模,加快进度。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3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强调,要扩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让河流恢复生命、流域重现生机。今年两会,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完成退耕还林还草1200万亩以上”。
退耕还林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据监测,长江、黄河上中游13个省份和北方10个省份风沙区退耕还林每年产生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价值分别达10071亿元和1263亿元。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区森林覆盖率平均提高3.6个百分点,有些市(县)提高了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百分点,昔日荒山秃岭、满目黄沙、水土横流的面貌得到了改观。
退耕还林不仅通过发放补助比较稳定地解决了退耕农民的温饱问题,而且有效调整了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民生产生活方式。据国家统计局监测,2016年,全国退耕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四川省丘陵、盆地周围地区400多万个劳动力因实施退耕还林得以转移,年创收217亿元。云南省昭通市通过退耕还林种植花椒等经济林45万亩,户均新增3.4亩。
退耕还林对精准扶贫作出了巨大贡献。2016年,全国共安排72.3万贫困户退耕还林任务414万亩,为群众脱贫致富奠定了坚实基础。据国家林业局对100个退耕还林监测样本县的监测,新一轮退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覆盖率达18.73%,其中重庆市城口县、甘肃省环县和会宁县分别达48%、49%和39%。湖北省恩施市引导退耕户以短养长,发展林药、林菌、林菜等产业基地12万亩,年产值3亿元,带动2000多户贫困户户均增收4000元。
退耕还林的多重效益,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农民真心拥护。(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