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窗口”里的大作为——绿园区检察院连续四届被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14.08.2017  20:32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从改革控告申诉和举报工作方式入手,积极发挥控申接待室的职能作用,立足“窗口”服务,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积极探索便民、科学、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群众来访工作,对群众上访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群众满意率为100%,树立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日前,绿园区检察院被授予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连续四届12年获此殊荣。

  8月10日,一位姓王的女士来到长春市绿园区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特别感谢控申接待室的检察官的文明周到服务,使她相信法律的公正,同时又为她解开心结,正确面对生活和人生。前不久,这名王女士来到区检察院接待室上访,对法院涉及她的一宗民事案件判决不服。接待她的两名检察官对她反应的情况已经进行了了解,之前,他们已经两次电话沟通交流,而且都是三个小时以上。检察官告诉她,由于案件正在审判监督程序中,暂不予受理。但是上访人不满意,不听解释。就这样,第三天一大早她就来到检察院上访,从早晨九点一直接待到下午三点,中午又给王女士在食堂打饭,一同就餐。他们又同王女士一起研究分析了案情,并进行了心理疏导,帮助她消除心理压力,引导她用正确的方式解决司法问题,王女士终于解开了心里疙瘩,对检察官的释法说理表示理解和满意。

  这几年,像王女士这样上访的人屡见不鲜,绿园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强化创新意识,结合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立足控申接待室这个“窗口”开展服务。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将其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院领导对影响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重大、疑难信访及告急访、集体访案件,亲自过问,亲自帮助解决。形成由检察长总负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控申部门具体抓,其他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文明接待室氛围。同时,强化硬件建设,优化接待条件。先后设立了专用接待室、侯谈室、心理咨询室、检察长接待室、远程接访室,按规范要求备齐方便群众来访的各种接待设施。

  以民为本,落实责任,建立有序执法环境。规定每周五为检察长接待日,切实方便群众行使控告、申诉和举报权利。三年来,检察长接待来访和批阅主要群众来信70多件,检察人员经常深入辖区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开发园区、进百姓家”活动,在辖区内的主要街道和繁华商圈设立控告申诉接待点、宣传点,将举报须知、检务公开内容下发到给社区居民和过往行人;规范接待行为。先后制订了《文明接待承诺》、《接待人员岗位职责》、《检察人员纪律》、《检察长接待日工作制度》,规范接待行为,方便群众监督;推行首办责任制。严格落实责任制,把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执行,注重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集体访、告急访案件解决在基层,处理在首次办理环节。对管辖内案件实行“定部门、定人员、定时间”的三定工作原则,做到及时审查,快速分流,定期查处,定期催办,定期督办,定期反馈,确保首办责任制落实到实处。近年来,未出现管辖内线索越级上访、久诉不息现象,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仅今年上半年,绿园区检察院接待来访群众100多人次,解答各种法律问题近千个。两年来,办理国家赔偿案件两件,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