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3层楼违规建设第四层 规划部门下拆除通知

28.05.2015  10:20
摄影 石天蛟   三层之上违规搭建的第四层。 -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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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石天蛟   三层之上违规搭建的第四层。 摄影 石天蛟   三层之上违规搭建的第四层。

  “三楼楼顶有人在私建房屋,破坏楼房质量,外墙皮脱落,我们担心影响居住安全。”27日上午,市民丁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岳阳街1108号三楼有一间临街的商品房,近日有人在楼顶私建违章建筑,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制止。

   市民:楼顶搭违建 破坏楼体质量

  当日10时许,记者来到岳阳街1108号,看到这栋楼靠近长春动植物公园西门,乍看是四层楼,四楼外侧新抹的水泥还没干透,施工人员正在做墙体保温。

  “我们这栋楼一共三层,第四层是后盖的,我曾向相关部门反映过多次,但一直没得到解决。”丁先生称,因为楼顶多建了一层,导致屋内漏水,破坏了楼体质量,现在他们家都不敢住人了。

  丁先生随后向记者提供了他的房屋产权存根证明,记者看到上面确实写着房屋总三层的字样。

  “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拆除违章建筑。”丁先生表示,如果不拆除违章建筑,可能危及居住安全,他们非常担心。

    房主之子:承认是违建,要拆一起拆

  记者沿楼梯走到四楼,在靠近岳阳街一侧的房间看到,墙体有接出约2米高水泥墙的痕迹。

  屋内一女子表示,现在房屋的主人不在,具体情况她不清楚。当日13时许,记者辗转联系到四楼建违章建筑者的儿子王先生。据其介绍,在三楼楼顶私自盖房的事情根本不存在,他们在四楼已居住20余年,四楼的房屋是有正规合法手续的。

  “原本在三楼顶部有一处缓台,因为漏水,三楼住户曾多次找我们要求赔偿,但我们没同意。”王先生表示,今年4月,为防止再次漏水,他们对缓台进行了封闭处理,并做了防水和保暖。

  “我们对缓台进行封闭,避免因漏水与楼下住户发生矛盾,我们承认封闭部分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王先生表示,三楼住户家也存在违章建筑,如果要拆除的话,不需要政府部门出面,他们会自行拆除。

   规划部门:外接房屋属违章建筑

  在四楼墙体上,记者看到粘贴着一份《长春市规划局拆除违章建筑行政处罚告知书》,上面写道:“经查,该建筑砖结构,位于长春市南关区岳阳街1108号,现作为外接房屋使用,45平方米,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限该建筑所有权人于2015年6月13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我局将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有管辖权的区政府依法强制拆除。”落款为长春市规划局。

   长春晚报记者 晓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