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违法停车助路人交警人性化执法 未罚

16.03.2015  18:18

  3月12日11时27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伊通大队民警在监控中心发现,一辆轿车停靠在抚长高速公路抚松方向伊通匝道口处,车上走下一名乘客,民警对该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摄录取证。很快,一辆车牌号为吉C牌照的轿车进入到镜头范围内,并拉上了刚从前车下来的乘客,驶向伊通收费站。

  民警结合当时情况,考虑到后面那辆车驾驶员好像并不认识这个行人,很有可能是在帮助行人。民警就没有简单录入处罚,而是根据该车号牌查询到车主马某的电话号码,打电话核实情况。

  车主正是当时驾车的人,他说看到有一个人在高速公路行走,并且拿着很多东西,走起路比较吃力,而且在高速公路行走比较危险,就停车把他捎上了。他也知道高速公路不允许非紧急情况下停车,但看到行人比较危险,一热心就没考虑后果。

  民警告诉他,如果再发现高速公路上有行人,或者有其他情况,要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0431-12122,由交警进行处理。考虑到马某停车是为了助人,警方对其免于处罚。

  对于第一辆车违法停车下客的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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