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发出紧急通知 要求进一步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17.06.2016  01:03

      水利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以应对当前异常复杂严峻的防汛形势,防范自然灾害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通知全文如下: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当前,我国已全面进入主汛期。超强厄尔尼诺事件虽已结束,但其影响仍然持续,全国汛期降水总体偏多,发生极端水文事件可能性极大,防汛形势异常复杂严峻,因自然灾害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剧。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家防总安排部署,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是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我国气象年景特殊,入汛以来全国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1.8成,14个省(区、市)144条河流超警,为近5年以来同期最多。主汛期雨情汛情变化快,随时可能有突发暴雨和洪涝灾害,安全生产工作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各地各单位务必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任务的艰巨性,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和把握汛期安全生产规律,切实全面做好主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各层级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主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要求。要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和“五一”节日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水明发〔2016〕11号)各项要求,并针对当前新形势、新要求,再动员、再检查、再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亲自督促检查,逐级、逐专业、逐岗位、逐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完善问责机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风险预判,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的要求,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主汛期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在已梳理的汛期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防范对象的基础上,突出做好在建工程、水利工程运行、水文监测、水利勘测设计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狠抓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四、进一步完善预案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当前主汛期特点对各项应急预案进行再检查再完善。要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的有关要求,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工情以及地质灾害情况,加快完善预警预报设备设施,加强工程工况监测,畅通信息传递渠道。要加强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加大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做到应对措施掌握全覆盖。要加强与防汛、安监、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进一步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应急物资、队伍准备等,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项措施到位。

  五、进一步加强巡查,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工程度汛方案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密切关注汛情和险情,做到能够第一时间发布险情预警。切实加强主汛期安全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做好汛期安全值班值守工作的不定期抽查,对擅离职守的情况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进行问责。

  水利部办公厅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