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林计〔2015〕555号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管)局:
2015年,国家已正式启动了我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经与省直有关部门沟通,现就进一步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好退耕还林建设规模。各县(市、区)要做好退耕还林政策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在尊重农民意愿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建设规模的确认工作,将退耕任务落实到地块和农户。
二、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相关基础图件。2014年省发改委、财政厅、林业厅、畜牧局、水利厅和国土厅以吉发改农经联[2014]73号文件要求各地上报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规模,同时要求将纳入退耕还林的耕地落实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数据库)上。但截至到目前,大多数县(市、区)没有上报相关基础图件。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没有落实退耕还林相关基础图件的县(市、区)将不予安排退耕还林建设任务。因此,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要求,尽快做好退耕还林基础图件的相关工作。林业、国土部门要密切沟通配合,将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图、基本农田区划图、沙化土地分布图、25度以上坡耕地分布图叠加绘制成基础图层,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以便全省统一将图层落实到土地基础数据库中,确保实地、图件、数据库一致,具体图层绘制要求详见附件。
三、编制好县级实施方案。各地要在摸底调查和结合本地实际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程序编制好县级实施方案,特别是要做好年度投资计划的安排,将退耕还林任务落实到具体农户和地块(详见附件),请各县(市、区)于2015年12月底前将县级实施方案分别上报省有关部门。
四、报送2016年建设任务。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通知精神,2016年我省重点安排25度以上坡耕地集中地区的退耕还林建设任务。有关县(市、区)要在摸清群众意愿的情况下,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逐户逐地块地落实好2016年退耕还林任务并以正式文件报送省林业厅、省农委,同时抄送省发改委、财政厅及国土厅。
附件请到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密码fzghc88627556)中下载。
特此通知。
吉林省林业厅
2015年12月29日
吉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