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倾诉:对这位女孩来说 这是她人生最难选择

31.12.2015  09:14

在微信订阅号中搜索“xwhqgqs”或者扫描   二维码,即可关注,与   大侠、香北、桥桥等您喜   欢的主持人,在此沟通   互动

■主持人:香北■倾诉者:小桔(化名)女 21岁 打工者

2015年12月19日下午,我接到小桔打来的情感倾诉热线电话,她遭遇了人生中最难的选择。

    小桔倾诉:

香北姐,我现在非常纠结,我父母十多年前离婚,但未领离婚证。分开后两年左右,我父亲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李女士,他们至今也未领结婚证,但在一起生活了快十年。李女士有两个女儿,其中一个读初中的时候,我父亲就过去和她们一起生活,这十年来我父亲没有给我抚养费,但是他却帮着供李女士一个女儿上学,从初中一直供到现在大学毕业了。

就在本月1号,我父亲出了车祸,肇事者逃逸。我父亲做的开颅手术,至今未清醒,李女士想撒手不管。我2号回的家,待了11天,最近才回 长春 ,我老家是外地的。回来后李女士托她大女儿告诉我,让我赶紧回去,不然这个大女儿马上就把李女士接回家不管我父亲了,她的这个大女儿已经结婚。我母亲在外地打工,我通过电话把这事就跟我母亲说了,我母亲不让我管我父亲了,因为我母亲说我父亲对我未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这十年来我父亲挣钱也未给过我。

我是力不从心啊,真是不知道是管还是不管,很纠结。如果我回去管我父亲,那我现在没有钱管他,另外我回去后,李女士肯定就不会让我回长春了。如果说我不回去管我父亲,那么我觉得良心上过不去,就算他没尽到父亲的责任,但毕竟他也是我亲生的父亲。你能告诉我怎么办吗?我到底回去管还是就在长春继续打工?

香北有言:先从情理来说说这件事。这事放在谁身上都不好选择。于是我把小桔所遭遇的事情,放到网络上,向网友们提出一个问题:“如果你是小桔,会怎么选择呢?”截至目前,共有200位网友参与了回复。

    网友回复:

“飘雪无声”:要是我遇到此问题,血浓于水,当儿女的,父母再有过,也得感激他们带我们到这个世界,尝遍世间的各种滋味,无论苦与甜,也该谢谢他们。去看看他,照顾他,我相信父亲也会忏悔,将来我们不会后悔,提起父亲也对得起自己的心。

“佼佼者”:你可以在长春继续上班,然后每个月给他拿一些费用,你爸的家里肯定也还得有别的亲戚呀,你不要回去看他,这种对子女不负责任的父亲,没有资格得到子女的原谅,更不用说照顾他了。他离开你的时候是三十多岁的成年人,既然不打算养你,就应该想到会有今天的后果,这是他必须要承担的。如果他跟你的母亲离婚,但是还给你抚养费,供你上学,那也说得过去,但是他当时怎么没考虑你以后上学的费用、生活的费用呢?还有缺少爸爸的那种伤心难过呢?

“珍惜”回复:你是孝顺的好孩子,不管他有没有负责任,但他毕竟是给你生命的爸爸。即便没有多少钱,尽量去陪陪他吧,千万别让自己遗憾。

“忧伤与失落”回复:我反对说回去照顾的,什么叫毕竟是你亲生父亲?你没把子女养大没尽到当父亲的责任,子女就没有赡养你的义务。个人见解,欢迎来辩,爆粗口的“喷子”们请绕道。

“可人儿”回复:别做自己后悔的事情,不给自己留遗憾。

    香北有言:

回复的这200人中,大体分三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建议小桔跟着自己的心走。一种观点是建议小桔回去照顾父亲。一种观点是建议小桔不必回去照顾父亲。

无论怎么样建议,大家说的都有理,建议小桔回去照顾父亲的比建议她不必回去照顾父亲的网友要多一些。我采访了一些网友,他们说不论小桔最终做出什么样的选择,他们都表示尊重与理解。在此感谢网友的建议,小桔跟我说,你们的建议,她每条都看了,看后有了启悟。我也一样,看后有了启悟。

在工作过程中,我发现有部分已经为人父母的人,不知道“父母”啥意思。上网百度一下“父母”二字,其中有一个意思是具有父亲和母亲作用的人。这也就是说具有父亲作用的人才是父亲。那么小桔想一想,自己的父亲是具有父亲作用的人吗?他生了小桔,从这一点上来看,他具有了父亲的作用,但是他没有全程抚养小桔长大成人,从这一点上来看,他缺少了一些父亲的作用。我总觉得,除却一些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只有全程抚养孩子长大成人的男人才配称之为父亲,哪怕不是亲生的,也配称之为父亲。即使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但对孩子的爱不变,通过各种方式抚养孩子长大成人,这也是父亲。做父亲的要明白啥叫父亲,做孩子的也要明白啥叫父亲,否则这情理就不好说了。情理,指的是人情与道理。人情是指人的感情。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不会无缘无故的有,也不会无缘无故的没,它需要人与人之间用心经营,即便是亲人之间也是一样的。这情理就暂且说这些,小桔要做出恰当的选择,还应了解法理,这方面,我帮小桔请教了律师王杨。

第一个问题是:小桔父母分居十多年了,可以“自动离婚”吗?

王律师表示,未办理法律规定的离婚手续,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因此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小桔的父母并未办理离婚手续,其仍为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第二个问题是:现在小桔父亲看病需要用钱,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在财产问题上,小桔应该知道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呢?

王律师表示,根据《婚姻法》,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婚姻法》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小桔的父亲和另一个女人搭伙过日子,并供养她的一个女儿读书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这种同居关系属于违法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其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并未得到小桔母亲同意,应属全部无效,小桔的母亲可以要求返还共同财产。如果小桔的父母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可以在身体、精神状况较好的情况下协议或起诉离婚。因小桔的父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且其遗弃家庭成员,离婚时,小桔和母亲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三个问题是:从法律上来看,小桔是否应该回去照顾父亲?

王律师表示,虽然小桔的父亲未尽到抚养义务,但其与小桔仍为法律上的父女关系,小桔作为成年子女有赡养的义务,且小桔的母亲有相互扶养义务。建议小桔的母亲和小桔尽到法定义务,对小桔的父亲尽力照料,同时对其擅自赠与他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追讨。因其遭遇车辆肇事住院,也应报警,尽可能找到肇事者,由肇事者承担应当承担的责任。

现在,综合情理与法理的考虑,再加上网友们的建议,还有私下里我给小桔的一些建议,小桔应该可以做出一个理性选择了。不过我还有话要说。如今我们有必要再回头审视一下小桔父母当年的行为,这时我们就会发现,他们不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所以今天才导致了一个只有21岁的女孩艰难选择。为了生存,小桔现在一个人在长春打工,而她的母亲在外地打工,可想而知,她们的生活状况。工作过程中,我个人觉得最可怕是这样一种婚姻关系,夫妻的关系已经糟粕不堪,然后一方坚决不离的理由就是为了孩子,他们从来看不到,这样做恰恰有可能毁了孩子。假如小桔处了一对象,她可以和对象说,我父母没有离婚啊,我不是单亲家庭的孩子,这听起来似乎不错,可实质上是什么呢?两个人结婚不容易,都应该珍惜婚姻,但是如果夫妻关系已经差到无可救药,请用好《婚姻法》,坚决离婚。人生之路不易,活着,就让自己的关系干干净净、利利整整的,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和与自己有亲密关系的人。

■热线电话:85374333

■香北QQ:445206806

■香北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906号新文化报社 邮编:130022

■香北博客:xiangbei.qzone.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