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力度

20.07.2016  18:38
  

  2016年以来,辽源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机制,扎实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加强城乡低保保障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一厅式”服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城乡低保定期核查、听证评议、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动态调整等机制,按照“应保尽保、进出有序”的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2016年一季度,共发放城乡保障资金3011.23万元(其中:发放城市低保金2751.55万元;农村低保金259.68万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39205户49311人(其中:保障城市低保对象33288户41937人;农村低保对象5917户7374人)。

  二是加强医疗救助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医疗救助范围、救助方式及标准等内容,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达到12家,全部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医疗救助比例从60%提高到70%。2016年以来,共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605.84万元,救助10473人次(其中:支出住院救助资金170.1万元,救助1154人次;支出门诊大病、慢性病及其它救助资金92.9万元,救助631人次)。

  三是加强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陷入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应急性、过度性救助,健全完善 “救急难”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专门设置“救急难”服务窗口,强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2016年以来,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23万元,救助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群众277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