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法治“屏障” 严守司法边界 谦抑审慎善意执行 为一流营商环境护航
因不可抗力因素,珲春市某经营进出口海鲜贸易企业的资金链条受到巨大影响,多个合同被迫中止,企业陷入债主相继追偿欠款的窘境。“眼看着厂房设备要被查封,没想到法院的‘放水养鱼’帮助了我们,双方都受益、双方都认可、双方都共赢。”说这话的是被申请执行人珲春某贸易企业负责人。为了能够对症下药,珲春法院执行法官不辞辛苦,多次前往双方企业进行斡旋。“我们能做的,就是不放过任何一个小小的机会,被申请执行企业能够起死回生,工人不用面临失业,申请执行企业能够平稳过渡”,执行法官简单质朴的话语背后是舟车劳顿的付出。这是全省法院坚持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执行的一个缩影。
思想先行 坚持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
所谓谦抑执行,就是人民法院为了实现执行目的,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必须要适度,要在目的和手段之间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或者保持均衡;审慎执行的理念要求法官在执行案件的过程时,要小心谨慎把握好法律和政策界限。善意执行的理念要求法官在执行时不仅要考虑申请执行人的利益,也要考虑被执行人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全省法院在涉及民营企业执行中,对于企业是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在执行期限内兑现合法权益。对于企业是被执行人的,最大限度地减少民事执行活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禁止超标的查封、乱查封和错误查封,能活封的就活封,让企业在经营运转中偿还债务。
行动跟进 慎用强制执行措施 杜绝乱贴“老赖”标签
吉林法院聚焦执行工作中涉及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盲点,在严格适用法律的同时,助力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对受经济下行影响生产经营出现资金暂时周转困难而无法及时履行债务、尚有经营发展前景的企业,让企业法人“走出去”,多签合同,集中精力搞生产;解除对企业账户查封,让资金“流进来”投入生产;解除对企业生产设备车辆等的查封,让设备车辆“转起来”。
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是制裁失信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的两项重要措施,对于解决执行难问题、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全省法院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不得将确无履行能力且无故意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情形的企业纳入失信名单,乱贴“老赖”标签,滥用“限高”措施,对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所欠债务本金已经履行70%以上的,人民法院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申请执行人工作,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当及时将失信信息删除;对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涉案企业负责人,确因经营必需进行消费活动的,经审查核实后应当准许,目的就是给企业经营发展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创新引领 让申请执行企业“只跑一次”
通过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职能明晰、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执行事务中心,开展一站式办公,让申请执行企业“只跑一次”,提高办案效率。加大执行和解力度,综合运用债权转股权、分批分期履行、企业经营权抵债等方式,努力促成执行和解,尽可能实现双赢。实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对于有执行能力的,通过快执团队,马上执结,对于确实困难的,发布财产报告令,按照程序开展执行。加大调解力度,通过多种形式,达到执行目的,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