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

27.09.2016  02:34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吉林省检察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近日,延边州检察院正式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未检办”),标志着延边州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迈向了新台阶。 

 

    新成立的延边州检察院未检办作为一个专门机构,旨在专门履行未成年人涉嫌犯罪、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跟踪帮教、犯罪预防等刑事检察职能,做好未检业务上下衔接及监督、指导工作,建立完善延边州未检工作机制,逐步完成未成年人关联检察业务的集中办理,从而实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未检办的成立,标志着延边州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的确立,通过专门机构处理未成年人检察事务,实现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及时掌握案件诉讼进程、全面了解未成年人心理动态和成长环境,有针对性地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原则,为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延边州检察院未检办将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延边实际,严格落实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强制辩护、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等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坚决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政策贯穿执法办案始终,着力推动社会化支持体系的构建,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延边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发展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