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局:数据质量管理“一二三四五”

25.04.2017  20:48

  为充分发挥统计职能,延边州局把数据质量真实、准确作为自身价值导向,把提高数据质量作为第一要务,强化对数据腐败、以数谋私的防范,建立专业数据全覆盖的数据质量管理规范。

  一个目的。增强依法统计意识,遏制各种“数据造假”和“以数谋私”,有效防范“数据腐败”,确保数据评估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统一性,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两项要求。一要求数据审定期间各地有关统计数据情况的汇报,一律通过书面形式报送,杜绝来访和接访。二要求下级数据必须以上级统计局反馈数据为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上级统计局有关单位书面报告申请复核。

  三项原则。数据质量管理是用科学方法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判断和分析,因此,管理规范确立了三项原则。即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实际原则;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原则和结果管理与过程监督原则,以确保审定工作科学严谨、客观公正。

  “四禁”纪律。管理规范明确了四项评审纪律,即:一禁“跑数要数”;二禁随意改数、以数谋私;三禁提前、随意泄露行为;四禁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一切行为。

  五项监督。监督一:畅通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渠道,指派专人对统计违法行为举报邮箱和电话收到的违法违纪信息及时登记、及时处理。监督二: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常规列席,对评审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三监督: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法规部门严格遵照统计法律法规对专业数据进行全程监督。监督四: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数据质量评估工作的纪律监督。监督五: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数据评审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和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纪检监察部门将依照党纪政纪予以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