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组织民警深入边境辖区少数民族家庭开展民族团结工作

16.09.2015  11:09

  近期,通化市公安局结合边境治安防范特点,以民族团结、民族共荣为出发点,深入辖区少数民族家庭,了解实际困难,宣传法律法规,维系民族感情,用实际行动谱写了民族团结新篇章。

  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中,以走访为依托,采取悬挂条幅、制作黑板报、编制法制月报、观看法制光碟、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辖区宣传《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吉林省边境管理条例》、《吉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吉林省少数民族教育条例》等相关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发放法律知识手册、播放普法教育片、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重点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服务。截止目前,共编制法制月报6期、集中组织群众观看法制光碟45次、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

  联合学校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民族教育工作。为使广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组织派出所联合中小学校,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为重点,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课堂教育和系列主题活动。活动以来,各单位先后48次深入学校开展专题授课,组织辖区中小学生开展“红领巾红遍鸭绿江”、“警营里的冬令营”、“我为家乡做贡献”等系列主题活动。通过将校园文化教育和社会实践的有效结合,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牢固树立了“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

  严厉打击伤害民族感情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最大限度消除辖区影响民族团结的不和谐因素,组织民警加强对辖区内少数民族居民的走访,对辖区内敏感性案(事)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处置,确保了辖区和谐稳定。期间,通化市通胜街道居民杜某因琐事与团结街道城管市场内经营烧烤生意的新疆籍商贩发生争执。民警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使双发达到了和解,有效避免了事态的扩大升级。

  扎实开展对少数民族困难儿童的帮扶活动。目前,通化市公安局帮扶的困难儿童中有两名满族困难儿童,一人父母外出打工,一人父母离异,两个孩子都和老人一起生活,家境十分贫困。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两个孩子性格都很孤僻。为解决这一问题,通化市公安局与两人建立了帮扶对子,协调驻地学校为两人减免了部分学杂费,并发动民警为他们捐款捐物。在物质帮扶的基础上,派出所着重加强了精神关爱,注重加强对他们的心理引导,经常利用节假日期间,到他们的住所,与他们一起娱乐、谈心,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树立勇敢面对困难、努力战胜困难的信心。通过长期的帮扶,两个孩子内向孤僻的性格得到了不同程度改变。截止目前,通化市公安局已先后为两名困难儿童购买衣物及学习用品80余件,募集善款36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