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小伙辞职称"十一没休息够" 被拒后殴打经理
“十一”长假刚过,有不少人选择了在节后辞职,长春90后小伙小张(化名)也是如此。然而,由于辞职的申请遭到经理的一再拒绝,并告知小张,如果执意辞职的话就要扣掉其一个月尚未发放的工资。听闻此言,小张一怒之下扇了经理一个耳光,双方扭打起来,还闹到了当地派出所。
辞职遭拒生怒意 扇经理耳光
今年24岁的小张在一家网络电商公司做销售工作,在“十一”长假归来以后的10月8日,小张刚一到单位就向经理提交了辞职申请。可是经理却一再表示,不同意小张辞职,并且告知他的合同还有1年多才能到期,如果执意要辞职的话属于违反合同,要按合同将还未发放下来的一个月工资扣掉。听到这话以后小张火了,伸手扇了其经理一个耳光,双方就此扭打在一起,被保安拉开以后双方还是不依不饶。最后还是当地派出所出面进行调解,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让两人互相负担对方的医药费。
当事人:没放够假 想再自由一段时间
10月9日,记者采访到小张,他已经冷静了下来,承认自己是一时冲动,做了错事。“我是放假放的整个人有点懒,回去上班以后一想到今年再也没有假期了,突然就不想再上班了,想自己自由自在地去别处转转,所以就去找经理辞职。”小张说,因为平时就对经理有意见,所以在下定决心“炒经理鱿鱼”的时候说话的语气不太好,而对方说的话也不太好听。“本来打算着要再出去走走,正需要钱,所以当一听说要把押我的一个月工资扣下以后,一时气急,扇了他一耳光……”对于自己的行为,小张表示已经向对方道了歉,可是还是希望单位能把这笔工资发给自己。
公司经理:合同写有相关条目 扣工资符合合同内容
记者随后又联系到小张所在的公司,与小张起争执的杨姓经理告诉记者,扣工资实为下策,其本意只是希望小张能继续干下去。“本来我们这人就少,忙不开。而且他的手里还有好几张单子,如果同意他的辞职的话对单位造成的损失会很大。所以我希望他能继续干到合同期满为止,才提出了合同里的在合同未到期时,员工单方面离职对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会扣除其在押的一个月工资这一项。”杨经理表示,已经与小张达成和解,不过工资方面还是要按公司有关规定来。
律师说法:合同中扣工资条目不合法 造成损失应另算
为此,记者联系到吉林法徽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德明律师,他告诉记者,该公司合同中这项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邱律师表示,如果员工在离职时未能提前与单位沟通并完成工作交接,导致对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员工承担一部分的损失,但是不能以此为由来克扣离职员工的工资。
助理记者 孙立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