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轿车为了躲电动车而撞向大树 无人员伤亡
26.12.2016 13:05
本文来源: 长春新文化网
25日中午,12点 长春 市民李先生向反映,在长春市红旗街与宽平大路交会,艺术学院门口一辆白色轿车撞树上了,不知道会不会影响有轨电车通行,也不清楚是否有人伤亡。附有一张照片,
在李先生提供的照片上,一辆白色轿车的左侧撞到了人行道的树上,车头探到有轨电车轨道方向,但是车轱辘并未压到轨道。照片上并未显示有人员是否受伤,也并未看出是否影响交通。
中午12点半左右,记者来到事故发生地,在集安路和红旗街交会处,白色轿车已经从人行道的台阶上开下来。现在并没有造成交通事故堵塞,在台阶上方停着一辆送外卖的电动车。轿车的车主和电动车的车主都没有受伤,白色轿车的左车灯的玻璃破碎。
“大概不到中午12点,当时我正从红旗街由北向南行驶,一直是直行,行驶到集安路与红旗街交会处,看见一辆电动车从集安路出来,由西向东行驶。“轿车车主赵女士说,当时看见电动车出来的时候,想从电动车后面绕过去,当按车喇叭后,结果电动车站住不动了,并没有躲避。“我这是怕撞到他,就直接拐到台阶上了,也就撞在树上了。”赵女士说,在撞到树上后,怕影响54路有轨电车的行驶,就把车开下来了。“现在还是在商量走保险的问题,看看走谁的保险比较合理。”赵女士说。
“事故的话也不用多说了,和赵女士说的也差不多,现在目前就是走保险的问题。”电动车车主说,刚和领导说完,说可以走我这边的保险。
“我这个车还没有来得及装行车记录仪,所以责任认定这边也有点麻烦,事故也不大。”赵女士说,也不想说谁的责任,因为事故比较轻。现在就是想把保险的问题敲定了,我们就可以走了,毕竟天这么冷。最后,电动车的车主表示,走自己车辆的保险,并将赵女士的车辆进行维修。
下午1点左右,交警在现场处理完事故,双方协商后离开。
新文化报(实习记者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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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2.2016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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