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平台 创造载体 创新方式 长春“幸福社区”建设硕果累累
社区用房面积3年翻一番;“一站式”服务大厅实现全覆盖;社区自治建设成效明显……
长春:“幸福社区”建设硕果累累
自2012年开始,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幸福社区建设工作,并将其作为幸福长春建设重要组成部分。3年多来,在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强力推动下,在广大社区干部、社会工作者的开拓奋进、辛勤努力下,在社会各界、全市人民的踊跃参与、积极配合下,我市幸福社区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
基础更加完善。全市社区用房平均面积已从550平方米提高到1040平方米,基本实现三年翻一番。“千米社区”占比从10%增长到60%。南关区、二道区率先在全市实现了“千米社区”全覆盖。走进我市大部分社区,都能感受到优美如画的社区环境,温馨如家的社区服务,宽敞明亮的办事大厅,设施齐全的活动场所,促进了社区各项职能的充分发挥。
服务更加便民。社区全部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承接政府涉及民生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养老服务、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公共服务职能,促进了公共服务与社会服务、居民互助服务的有效衔接。
活动更加丰富。通过搭建平台、创造载体、创新方式,在社区开展了文艺演出、健康知识普及、社区趣味运动会等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定期组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正能量的道德讲堂、法律讲座、评选社区好人好事等活动,极大丰富了广大市民的文化生活,促进了文明素养的普遍提升。
治理更加有效。不断强化社区自治,弃管小区的物业管理、老旧散小区的环境整治、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等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都通过民主自治形式得到了妥善解决。大量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了法治长春、法治社会建设。
3年多来,我市在幸福社区建设工作中,还创造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涌现出了以“时代楷模”吴亚琴为代表的一批优秀社区带头人。长春市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称号。(记者 杨宝迪)
(责任编辑:卢凯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