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太阳膜抽检问题多 9成样品上黑榜

01.01.2015  08:34

    

    本网讯 日前,吉林省工商局委托白城市工商局对标称佛山市、广州市等7家企业生产销售的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进行了抽查检验。本次商品质量抽查检验重点检测了标识、紫外线光区、交通信号识别、可见光透射比等指标,在抽取的47组样品中有43组不合格,不合格率为91.49%。(工商部门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检测结果不代表市场流通商品的总体质量水平)。

    此次抽检不合格商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标识不合格。由于生产厂家对标准理解不透彻,没有按标准要求在商品上标识该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的商标和遮阳膜类型,表面印有的标识应不影响遮阳膜的外观和颜色,标识位置应不影响驾驶人的安全驾驶。

    紫外线光区不合格。太阳光辐射主要由紫外光区、可见光区和红外光区组成。紫外线光区的不合格直接影响了车窗遮阳膜的遮阳性能。

    可见光透射比不合格。这种指标不合格影响驾驶员白天与黑夜的行车安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针对前挡风窗玻璃膜,标准规定了“汽车前风窗玻璃及风窗以外玻璃(驾驶人用于观察后视镜的部位)粘贴遮阳膜,且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等于70%”。

    交通信号识别不合格。通过玻璃车窗遮阳膜,道路交通信号灯的颜色识别不应发生改变。如交通信号识别不合格,则容易使驾驶员对于交通信号的错误判断从而引发交通事故。(具体不合格名单详见吉林省工商局网站)

    消费警示:

    遮阳膜透光度85%以上为宜

    针对抽样检验结果不合格汽车车窗玻璃膜商品,工商部门已依法责令相关经营者予以下柜,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

    同时,省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商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看产品标识是否齐全,至少应标识如下内容:商标和厂名、产品型号规格、遮阳膜类型;

    其次,购买商品后,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凭证或购买小票,并将这些凭证保管好,以便出现质量问题时投诉有据;

    同时,选购遮阳膜时尽量不要选取透光度太低的车窗膜,应选择透光度在85%以上较为适宜。

    此外,如果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应注意保留好有问题的商品及包装盒,同时带好发票及有问题的商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索赔;若发现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电话或直接到当地工商(分局)所进行举报。 (记者 张雅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