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小伙车牌磨损被罚 写千字检讨书感动交警

05.03.2015  09:41

交警看完驾驶员的检讨书很受感动

 

驾驶员的部分检讨书

 

3月4日,长春市交警支队绿园大队的民警周正接过一摞厚厚的《车辆违章检讨书》后,感慨万千。3页纸张,千余字句,无论是从事发经过到网上链接交通法律法规,还是从对以后安全、文明驾车的决心,再到交警人性化处罚的心得,字里行间无不流露出,对他曾经违法交通规则悔恨不已的忏悔和决心。从警多年,像这样的认真、深刻的检讨书他还是第一次见过,那个被他拦下的车辆驾驶室里年轻小伙子的诚意深深地打动了交警的心。

 

执勤交警发现车牌磨损车辆

 

3月2日10时30分,正在路面执勤的长春市绿园区交警大队民警周正,发现一辆车牌严重磨损的红色车辆,在景阳大路由西向东行驶中。由于此车后牌蓝色发光标识损坏严重,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造成了不便,虽然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是却构成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第七十九条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或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以及故事遮挡、污损号牌的驾驶行为,处警告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在景阳大路发现这一违法行为后,周正警官随即将这辆车牌严重受损的红色车辆拦下,责令驾驶员孟先生将车停靠在路的一边接受处罚。

 

驾驶员写千字检讨书

 

在详细盘查了解其情况后,驾驶员孟先生连连解释道,他的车牌因长期经过刷车的高压水枪,和一些化学溶剂的腐蚀,从而导致了车牌破损严重,他和母亲商讨决定去长春市车辆管理局,及时更换新车牌,于是早上从家出发,前往西环城路去重新办理更换车牌的业务,当得知需要车主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才可以办理后,他打电话跟母亲沟通,随后开车回家取目前的身份证,想尽快回来办理此事件,不料,在景阳大路就被交警发现车牌的违规。

 

考虑到该驾驶员的违规的特殊性,免除处罚,通知他写一份深刻的检讨。”昨日,收到检讨书的周正警官感慨万千,从警多年来看到过的检讨书不少,但像孟先生这样书写的千字检讨书还是头一次,写得太深刻、太认真了。

 

昨日,记者看到的这份三页纸张的千字检讨书,无论是描述事件当天的全过程,还是网络连接相关交通知识、对处理结果的感谢和心得,还是对以后驾驶的道路上,字字句句都深刻领悟,下定决心以后驾车不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