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被留车内事件频发律师建议处罚马大哈家长
7月23日,陕西富平又发生一起5岁女童被忘车内事件,送医后,孩子出现接近脑死亡的症状。
7月23日下午2时,陕西富平的最高气温达到33度,5岁女童菲菲跟着爷爷奶奶一起,坐着亲戚的车外出办事,汽车颠簸中,孩子在车上睡着了。“车上有空调,凉快点,把孩子留在车上睡觉。”看着孩子睡得香,孩子的爷爷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谁料,老人的疼爱引发了惨剧:一个多小时后,爷爷奶奶赶来发现,孩子已经叫不醒了。据陕西当地媒体报道,孩子入院时情况很严重,由于热射病出现惊厥,全身肝、肾、心脏、脑、神经等多个脏器功能衰竭。在前日下午的会诊中,还发现孩子出现接近脑死亡的症状。
这只是三年来全国发生的21起类似事件中的一例。大部分事情的经过总是相似的:车上有孩子的司机,在晴朗的一天,因为琐事而分心,然后被转移了注意力,将孩子长久地留在了车内。这样的事情仅今年就有12起,至少有5名孩子死亡,贯穿初春和早秋。
无一例外,孩子的死因都是“车内高温窒息”,而遗忘者什么身份都有:谈生意的年轻父亲、外出办事的中年母亲、还有外出买菜的老人。浙江开宝马的人会这样,陕西不识字的老人也会。他们有的和朋友沉浸于聊天,有的以为孩子已经下车,有的不知道车熄火后空调会停……每起事件都有最终让家人歇斯底里的时刻:当他们接到自己配偶、幼儿园、医院、警察的电话时,才突然意识到自己致命的失误。
今年7月7日至25日的十来天里,有8起类似事件见诸报端,这个月也成为三年来最高发的一个月,统计显示,三年来,校车内发生上述事件的数量趋于减少,而家长(父母、爷爷奶奶、亲戚)将孩子忘在私家车的事例则在增多。如2013年的6起事故,有4起发生在校车;2014年的3起全部发生在私家车;今年的12起中,有9起发生在父母的私家车内。
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问卷网对1003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55.7%的受访者身边发生过因家长疏忽造成的儿童安全事故。
盘点: 三年来 遗忘孩子的家长无一人被判刑
而国外的父母得付出坐牢的代价:今年6月21日,美国加州波莫纳市一名三岁华裔幼女被父母困在露天车内数小时,最终因闷热送医不治。据加州刑法,死者父母涉嫌虐待儿童以及过失杀人,如果罪名成立将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家中的其他四名孩童还可能被送往专门设立的孩童看护服务机构。而在2014年,美国堪萨斯州威奇托市的男子赛斯·杰克逊(Seth Jackson),因将10个月大的孩子遗忘在了车内致其被热死,面临一级谋杀罪的指控。
这些粗心大意的家长是否应受到法律处罚?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曹寒冰律师说,从法律上来说,孩子的死亡是由于家长的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导致的,所以家长的行为已经具备过失致人死亡的条件,按照我国法律,理应追究家长的刑事责任。
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这种过失是亲人之间导致的,会因为亲人这层特殊关系而被放弃追责。“上述案例中,爷爷奶奶疏忽大意导致孩子死亡,可孩子的父母几乎不可能将两位老人告上法庭。”曹寒冰说,虽然这样的疏忽大意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因为亲人的特殊关系,父母几乎不会因为自己的失职被剥夺监护权。
家人为何会逃避法律的追究?曹寒冰解释说,因为传统道德、情感、家庭宗法等因素,在中国,未成年人监护一直被当做“家事”,公权力一般不会过多介入。在普通人和执法部门看来,孩子发生了这样的悲剧,最伤心的莫过于父母,他们已经遭受了巨大打击和痛苦,俨然是受害一方。舆论和执法部门都不会去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因此法律规定和实践差别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