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避处罚 无证男子竟贿赂交警

17.11.2015  07:52

    中国吉林网讯 违反交通法就应该认真接受处罚,可是司机李某不但不认识自己的错误,反而试图拿钱贿赂处理他的交警,最后自然是逃脱不了处罚。

    近日上午,省高速交警支队长岭大队执勤民警吕大勇、王东在长岭收费站站口执勤,一辆牌号为吉CA7806/吉C7806挂重型罐式半挂车经过长岭站口,车内装载的是汽油,民警对该车辆检查时,驾驶员在出示的驾驶证件内夹了一百元,这种行为使执勤民警感到反感的同时更加提高警惕细致检查。

    通过对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的检查发现,驾驶员李某驾驶证应到2015年的4月17日就应换证,但一直没换,系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违法,属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驾驶人李某罚款一千元的处罚,同时要求其找来具有驾驶该车资质的驾驶员将运输汽油的车辆开走。(记者 高铭泽/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