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环保局联合四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开展路面查缉执法 严查机动车尾气污染

09.04.2015  12:28

  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四平市环保局与四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3月31日起联合开展路面查缉执法,依法对上路行驶机动车辆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识办理及“黄标车”限行执行情况,对未按规定办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识车辆、违规上路“黄标车”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此类执法今后将常态化,其目的在于促使广大车主充分认识到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督促其积极主动到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接受机动车尾气检测,对未达到机动车排气标准的车辆要求其到有资质的维修企业及时进行维修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减少机动车尾气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