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起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首套首付升至30%
11.10.2020 10:11
本文来源: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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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长府办发[2020]3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0月15日起,在长春市及所辖县(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款总额的30%。
此通知。
2020年10月10日
(来源: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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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020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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