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日前,长春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朝阳区永春镇党委原书记王振平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2016年,王振平借母亲丧事、本人生病住院和操办女儿婚礼之机,违规收受3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8万元。2021年5月,王振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收缴。
宽城区自立小学校校长薛景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2019年,薛景华借女儿结婚、父亲生日之机,设宴招待本校教职工,违规收受礼金9500元。2020年8月,薛景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公主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刘大新违规为私家车加油问题。2020年11月,刘大新私自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涉及金额522.4元。2021年4月,刘大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予以退赔。
榆树市泗河镇吉星村党总支书记王雨江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王雨江以春季秸秆禁烧、清理卫生劳务用工名义制作虚假票据,抵顶公款吃喝费用核销入账,共计1.35万元。2021年2月,王雨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予以退赔。
农安县宝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包桂明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2月,包桂明带队到梅河口市、集安市学习考察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工作。学习考察结束后,包桂明一行6人前往靖宇县、抚松县、珲春市游玩,期间发生的门票、交通费等9700元以虚开发票方式报销入账。2021年3月,包桂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退缴。
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收受钱财;有的套取资金,用于违规吃喝;有的借学习考察之机,私自改变行程公款旅游;有的公私不分,“揩公油”为私家车加油。这充分表明,个别党员干部无视纪律规矩、心存侥幸,“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全市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自省自律,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逾矩。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不能松劲歇脚,必须持续发力、抓常抓长。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从政治上看全面从严治党,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扛牢管党治党、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以“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深化作风治理。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把党史学习教育与“作风建设年”统筹起来,大力弘扬“严新细实”优良作风,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更好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政治定力,严防“疲劳综合征”,对享乐奢靡老问题扭住不放、长期监督,对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的隐形变异新问题精准发现、深挖细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重点、靶向监督、精准施治,紧盯重要节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关键部位,把反“四风”、反浪费、反腐败统筹起来,贯通衔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强化追责问责、通报曝光,针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推动完善制度,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清风正气不断充盈,为推动长春振兴发展率先实现新突破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来源:廉洁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