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起吉林省开展二季度禁塑督导检查

07.07.2016  17:23

  城市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根据《关于加强禁塑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吉发改产业联[2016]361号)要求,省发改委、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共同研究决定,二季度禁塑督导检查采取地区间互检方式进行。检查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25日。

  根据《通知》要求,二季度禁塑互检主要是检查各地在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开展的禁塑工作情况,检查过程中要依据《“禁塑令”执行情况量化考评表》内容,采取现场检查、查看资料、留存影音资料等方式,从组织推动、宣传引导、生产企业监管和市场监管等方面,对各地推进“禁塑”工作情况进行评定打分。

  每个区至少检查两个县(区),每个县(区)至少随机抽查1户塑料制品生产企业,1户大型商超回头看,重点检查1个集贸市场、1个塑料制品批发零售商、3个中小型商超、5家其他经营单位(餐饮机构、医院、药店等)。

  省里指定的市(区、县)及场所为必检对象,其中包括长春市九台区、光复路市场等。

  省里将随机组成检查组,对地区互检情况进行抽检。

  (记者  卢玉鸽/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