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行动不便 法官主动上门送赔偿款90万元

12.03.2015  10:48

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沈红梅驱车来到前进乡,为瘫痪在炕的当事人于某送去故意伤害赔偿款90万元。

  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沈红梅驱车来到前进乡,为瘫痪在炕的当事人于某送去故意伤害赔偿款90万元。

 

  2014年7月12日,被告人郭某与被害人于某酒后因玩扑克发生争吵,二人出屋后继续争执,郭某一气之下用镰刀将于某后颈部砍成重伤。案发后,郭某投案自首,于某经治疗出院后,一直瘫痪在炕。办案人沈红梅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亲属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7.5万元,其中一部分为垫付医药费,剩余90万元以现金的方式付给。

 

  考虑到于某出行不便,办案人沈红梅办理好相关手续后,主动为瘫痪在炕的于某送去90万元赔偿款,令其家人感动不已。

 

  原标题:被害人行动不便法官上门送赔偿款

 

  (江城日报记者/刘巍 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