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电视购物6799元买的床 过俩月仍未送货
今年初, 长春 市民邸先生通过电视购物频道“家有购物”,为准备搬家的女儿购买了一张新床作为礼物。10月末邸先生通知厂家送货,可“家有购物”和厂家再三推诿。两个多月过去了,此事仍未得到解决。
父亲的“礼物”俩月未到
邸女士说,父亲得知她要搬新家的消息,在3月11日通过电视购物节目“家有购物”购买了一张价值6799元的新床,品牌是恩派斯。由于邸女士要7月份才能拿到新房钥匙,而且装修还需要两个多月时间,所以邸女士提前给厂家打电话询问能否推迟送货,“当时厂家答应得很好,说随时有现货,只要到时候打电话就能送。”邸女士说。
10月31日,邸女士通知恩派斯厂家送货,厂家表示没有问题,可到了11月中旬还没有收到任何消息。她再次打电话催问厂家,对方表示目前正是“双十一”,物流运力紧张没装上车。
“我理解厂家的苦衷,但厂家做法出尔反尔。”她介绍说。等到了十一月末,床还是没送到,这次厂家表示:“你在家等着吧,肯定给你送到。”可过了一周,再次拨打厂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恩派斯厂家在广州,除了‘家有购物’提供的一个手机号码,没有任何其他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厂家,让邸女士非常焦急,担心父亲6799元钱最终打了水漂。
12月初,邸女士只好再次与“家有购物”电视购物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记录了她反映的情况后表示,他们会联系厂家,在48小时内给邸女士一个答复。但直到目前,邸女士既没收到新床,又没接到恩派斯厂家的电话。
从通知送货至今两个多月过去了,邸女士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于12月25日向“家有购物”提出退货,却遭到拒绝。
电视购物:送货量太大延误
新文化记者在“家有购物”网站上看到,该公司承诺,长春消费者配送时限为1天内, 吉林 省内为2天。那么,为何迟迟不给邸女士送货?
对此“家有购物”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多次接到邸女士投诉,公司正在与厂家协调解决,但公司系统流程上监控不到厂家送货情况。公司为何推延送货时间?该负责人辩解称,由于近日厂家送货量太大,延误了送货。
邸女士能否要求退货?这位负责人表示,在邸女士提供提货单和货号的情况下,可以接受退货。但他们要在确认厂家货物没有寄出的情况下,才能够帮助邸女士退货。消协
厂家失联“电视购物”担责
长春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邸女士购买的是非定制商品,而且与厂家之前有了送货约定,因此有理由要求退货。但如果退货过程中造成的厂家或经销商的直接损失,应该由消费者承担。在这起消费纠纷中,在无法联系到厂家的情况下,邸女士有权要求“家有购物”提供厂家的资质证明,并承担退款的责任。“家有购物”在确认商品可退货后,应立即为其办理退款,不能无故拖延。
此外,根据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除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提醒
老年人电视购物要小心
“我家老人经常电视购物,如果不是当时图方便、贪便宜,也不会产生这次纠纷。”邸女士说。
新文化记者整理近日线索发现,多位老人因电视购物造成纠纷。一般非现场购物的商品展示很吸引人,而实际产品可能存在种种问题。非现场购物方面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产品质量差、夸大(虚假)宣传、销售“三无”产品、拖延时间不退款、售后服务差等问题。对方往往只留一个联系电话,一旦购买后出问题,连人都找不到。
消协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因辨识力、判断力下降,以及对商品情况了解不多等原因,会使老年人在电视或网络购物时做出错误判断、选择,甚至受骗。老年人面对电视购物广告推销时,要保持清醒和理性,不要轻易相信节目中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承诺,在决定购买时一定要与子女协商或让子女代买。同时,一旦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此外,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应向商家索要发票等购买凭证和留存非现场购物广告的内容等证据,以备在遇到纠纷时举证。收到商品时要当场拆箱,查验商品是否与广告介绍的相符,有无合格证、保修卡等。
新文化记者 李德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