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大商场购物也要小心 专柜竟也有冒牌货

26.12.2014  10:15

钢材质量不合格、车用压缩天然气短斤少两、手机经销商伪造认证标志、服装品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为严厉打击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省工商局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程序,查办了一批具有一定典型性的违法案件。

钢材也能“抽条”

日前,梅河口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某钢铁有限公司院内摆放的涉嫌质量不合格的钢材进行抽检,抽检结果显示钢材质量不合格,随即立案调查。 工商解读: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钢材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属于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目前,工商机关已经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处罚。

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现短斤少两

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根据群众举报,白城市某天然气公司为出租车加的压缩天然气缺斤少两,存在密度、压力、计量和商品质量等问题,白城市工商局对其商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结果显示,当事人经销的车用压缩天然气为不合格产品。

工商解读:当事人白城市某天然气有限公司从大安市某燃气有限公司购进车用压缩天然气4890立方米,经抽检为不合格,并已经全部销售,违反了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已构成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商机关已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做出相应处罚。

手机认证标志亦造假

此前,通化市工商局在组织手机销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当事人销售的手机随机抽检,经检验认定其销售的产品属伪造标志产品,并立案调查。

工商解读:当事人从深圳购进沃普丰、天时、纽维、大显等品牌的GSM手机,经抽检,其中33部被认定为伪造认证标志产品。当事人没有建账,没有提供进货凭证,属于销售伪造认证标志产品行为。依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专柜也有冒牌货

日前,长春市工商局对“北京某服饰有限公司销售的规格型号为01234567890的枣红色蓝圆点上衣”进行了质量抽检,结果为不合格。

工商解读:当事人在没有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的情况下,在长春某商厦四楼设立专柜。截止立案时专柜已销售规格型号为01234567890的枣红色蓝圆点上衣20件。依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冒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行为,并对当事人做出了处罚。

(记者 张雅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