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后院起火”印证“作死必死”

30.09.2016  01:04

  背景:陕西女子王某与府谷县国土局副局长张少军之子以夫妻名义生活并育有一子。王某怀孕数月时,发现“丈夫”出轨,多次沟通无果,张少军夫妇竟以两人未领结婚证为由,劝女方净身出户。一怒之下,王某向榆林、府谷两级纪委举报“公公”贪污腐败。目前,张少军已被双规。

  新京报发表刘雪松的观点:这些年妻子反丈夫、儿女反老爸、直到今天的儿媳告公公,各种来自官员家庭内部的“反腐斗争”,几乎无不出于情感破裂。还有一些“家庭反腐”是分赃不均所造成的,这跟反腐的成果、与反叛者的自觉性,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既然儿媳举报公公这样的案例极具偶然性,既然一个县的国土局副局长都能贪这么狠,那么,还有没有其他贪官深藏不露?对于还没翻脸的贪官家庭来说,儿媳举报公公落马,告诉他们一个道理:守住贪来的钱财,必须从守着“裤腰带”做起,从利益均沾的家庭“安定”与“团结”做起。但是反过来,这个案例告诉社会,反腐斗争,靠偶尔出一个分赃不匀的家庭、靠几个老婆儿女与儿媳的翻脸,都是不靠谱的。中国出一万个翻脸决绝的“好老婆”“好儿女”“好儿媳”,不如一个真正能够一网打尽、一眼看清、一招制腐的好笼子。

  小蒋随想:与其闹内讧鱼死网破,何不利益均沾攻守同盟?可是,腐败与贪婪常常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既然腐败者为了捞钱胆敢触犯法律红线,其为了独占黑金也会对他人不仁不义。此外,凡贪多色已成定律,贪官在外面包养小三、小四,甚至还生出非婚儿女,“正室”与婚内所生儿女怎么可能“没意见”?理解了这些,就不难理解贪官“后院起火”何以频发。上述劣根性是骨子里的,不是靠“畏罪理性”与简单安抚就能扭转的。一些人在台上夸夸其谈廉洁和团结,私下却贪腐乃至家庭分裂,形成鲜明反比。必须指出,贪官“窝里反”与制度性防腐与反腐并不相悖,只是印证了“邪恶必败”的殊途同归。我们需要构筑不能腐的约束权力之笼,也乐见丑恶者作死自食其果。

  送礼“创新”的背后是权力依然任性

  背景:随着“反四风”的深入,送礼方式出现新变化。有的送礼者会叫网约车,自己不上车,让司机直接将礼品送到领导干部手中。还有人通过快递送礼,每逢节假日,此类快递单大增。

  京华时报发表汤嘉琛的观点:只要“不送礼办不成事”的现状不改变,即使出于“囚徒困境”的社会心理,也总会有人或明或暗地给官员送礼。因此,我们固然可以呼吁送礼者“移风易俗”,但更奏效的治理思路在于严管收礼者。再隐蔽的送礼行为,也难以真正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只要有关部门将送礼当作必须严肃处理的问题,就不愁抓不到负面典型。纪检部门定期公布违纪案例时,不妨重点曝光一些违规收礼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纪律,改变“不送礼就办不成事”的现状,形成“不敢收礼”的官场文化,将有助于领导干部光明正大地拒绝收礼。作风问题常抓不懈,必定功不唐捐。以前很多人以为,公款吃喝、滥用公车等官场陋习难以根治,但近几年中央严抓严打之下,这些都成了领导干部不敢碰的雷区。这足以说明,只要问责机制硬起来、严起来,形成“不敢收礼”“收礼即被问责”的官场文化,不管送礼形式如何花样翻新,都将显著地刹住送礼歪风。

  小蒋随想:“不送礼办不成事”的根源是一些权力者拥有相当的自由裁量权——许多人要办事,给谁办,不给谁办,给谁先办,给谁后办,给谁认真办,给谁糊弄着办,时常是某些权力者说了算,其中的差别大了去了。虽然办事者心有不满,但只要权力者打官腔,说句“按规定办”,办事者往往就没法办——一方面外行不熟悉规定,另一方面规定并非事无巨细,很多时候规定不过是一些权力者“设卡”的幌子,办事者如果与权力者较真,只会被“卡死”。所以,办事者只能寻找他法“突围”,送礼则是重要捷径。礼也分为轻与重,中秋节送月饼、秋风起蟹黄肥时送大闸蟹、春节送年货等等,只能算“聊表寸心”,靠这点东西办不成大事。重礼有多重,可参考巨贪家中被查获的骇人赃物……“不送礼办不成事”成为一道难过的坎,还在于办事群众对干部服务缺乏“打分”的机制,对明知被“刁难”缺少正当的诉求渠道。此外,相对于西方一些国家对公职人员收礼有严格的价值限定,我们对此问题的尺度太宽松、少规矩,以至于一些干部的胃口越来越大,一些赤裸行贿披上了礼尚往来的伪装。刹住干部收礼的歪风邪气,还是要从严格限制、监督权力入手,要让群众拥有给不作为、摆架子的干部“差评”的权利,“差评”更当与官员的仕途直接挂钩。

(责任编辑:贾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