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供销合作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的通知

06.05.2015  17:50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关于推荐全国供销合作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

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的通知

供销厅函合字〔2015〕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5〕19号)精神,应对社有企业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总结和交流全国供销合作社优秀质量管理活动的成绩和经验,推进社有企业不断创新和持续改进质量,促进提质增效升级,根据中国质量协会、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科协等四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召开全国第三十七次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15〕1号)有关要求,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决定2015年继续开展全国供销合作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推荐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年活动主题

  (一)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主题:开发潜能·持续创新·共同提升,旨在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开发个人潜能,发挥团队精神,持续质量改进与创新,促进组织和员工发展,实现共同提升目标。

  (二)质量信得过班组活动主题:顾客至上·质量为先·创造价值,旨在班组坚持顾客至上,质量为先的原则,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和服务特点,围绕工作目标,开展有特色的质量改进和创新活动,不断追求卓越,创建一流的“质量信得过班组”。

  二、推荐范围

  已经开展质量管理(QC)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各级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业的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

  三、推荐方式:

  由各省级供销合作社依据评选条件及要求,对本地区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开展较好的社有企业予以推荐。中国供销集团负责其成员企业的推荐工作。

  四、推荐条件及要求

  (一)全国供销合作社优秀质量管理(QC)小组

  1.围绕企业方针、目标及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其经验有普遍推广意义。

  2.注重全员参与、活动过程和活动结果,并有创新,注重工具方法的应用。

  3.坚持学习、实践并传播QC小组活动知识、经验和有关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技能和管理水平。

  4.推荐要求:

  (1)优先推荐以现场工人为主体,并具有“小、实、活、新”特点的质量管理小组。

  (2)重视小组现场活动记录和凭证。

  (3)本地区的评委应具备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中级以上诊断师注册资格,并保持公正性。

  (4)注重小组成果的交流、分享与转化。

  (二)全国供销合作社质量信得过班组

  1、依照《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管理办法》、《关于开展质量信得过班组活动实施指导意见》(2013年修订)相关要求,本着“质量为相关方创造价值”的核心理念,开展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活动。

  2、以行政班组为基本单位,围绕组织的经营战略和战略部署分解目标,运用质量管理理论和有效的质量工具方法,稳定提高产品、服务和工作质量,取得顾客满意和信任。

  3、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质量管理机构和有关单位对申报全国供销合作社质量信得过班组进行材料审核,必要时现场确认,提出推荐意见。

  4、基本条件:

  (1)以提升产品、服务质量为目标,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注重现场管理,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健全、落实。

  (2)班组成员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在综合素质、业务技能水平、执行力和创新力等方面持续提升。

  (3)班组成员积极参与群众性质量改进活动,运用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采取各种与组织相适宜的质量工具,有组织地开展班组建设和质量改进活动。

  (4)班组活动目标完成率在本组织突出,班组产品、服务质量达到同行业、同工序先进水平。现场活动记录齐全,相关活动结果得到顾客确认,满意程度高。推进工作有特色,并具有普遍推广意义,做到“自己信得过,顾客信得过”。在近三年内班组开展质量改进活动的小组曾获得全国供销合作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等荣誉称号。

  (5)班组近三年无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三)全国供销合作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

  1.企业领导质量意识强,在推动QC小组活动上新台阶、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和推广质量管理工具方法应用方面成效突出。

  2.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活跃,QC小组普及率、活动率、成果率在本地区、行业名列前茅,组织推动工作方面有特色并具有普遍推广意义。

  3.近三年有获得全国或供销合作社优秀质量管理荣誉的小组及班组。

  4.每个省级社推荐一个企业。

  五、材料要求

  (一)请各省级供销合作社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推荐条件,认真做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并于2015年6月底以前将申报材料以书面形式(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总社合作指导部。中国供销集团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总社合作指导部。申报材料包括:全国供销合作社质量管理小组/班组/企业推荐表(附件1),全国供销合作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申报表(附件2),全国供销合作社质量信得过班组申报表(附件3),全国供销合作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申报表(附件4),全国供销合作社质量管理小组/信得过班组活动统计表(附件5)。

  (二)请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认真总结一年来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活动的推进做法,从工作推进和企业开展活动两方面,重点总结活动的创新点、鲜明特色及突出事例做法等,并将工作总结书面材料及电子版,于2015年6月底以前一并报送至总社合作指导部。

  六、评选及表彰办法

  总社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单位进行认真评选,确定并命名全国供销合作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并在今年总社召开的全国社有企业工作会议上进行成果发布和表彰。对于评选出的优秀代表,总社将推荐至中国质量协会,参加全国第三十七次质量管理小组代表大会。

  七、其它事项

  (一)本通知正文和附件以及《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管理办法》、《关于开展质量信得过班组活动实施指导意见》(2013年修订),可在中国供销合作网( www.chinacoop.gov.cn )主页“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二)本活动总社不收取任何费用。获得全国性荣誉的,中国质量协会将收取500元到1000元不等的交流活动费。

  其他具体事宜,可与总社合作指导部企业发展处联系。

  联系方式: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总社合作指导部企业发展处,邮编100801

  联系人:王立民

  电话:010-66050488

  传真:010-66050570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全国供销合作社质量管理小组/班组/企业推荐表

   2.全国供销合作社质量管理小组申报表

   3.全国供销合作社质量信得过班组申报表

   4.全国供销合作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申报表

   5.全国供销合作社质量管理小组/信得过班组活动统计表

   6.关于开展质量信得过班组活动实施指导意见

   7.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评分细则

   8.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管理办法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