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2014年第3号)
04.12.2014 16:17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
(2014年第3号)
现将2014年第3季度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3季度,我局共抽查了276户企业生产的319个批次的产品,经检验合格311个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7.5%。其中,建筑钢材、输电线路铁塔、水泥、水泥包装袋、啤酒瓶、板式热交换器、床上用品、服装、防水卷材、苯板胶、车用汽油和柴油11种产品合格率为100%。此次大、中、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分别为100%、100%、95.7%。 二、结果分析 (一)床上用品和职业服装质量较好,学生服产品质量问题较大,啤酒瓶产品质量持续稳定。 我省床上用品生产企业约有25户,职业服装生产企业约有40户,分布在全省各地,长春、吉林两地比较集中,小型企业较多。此次抽查了床上用品15户企业生产的15个批次产品,职业服装抽查了15户企业的15个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分别占企业总数的60%和37.5%,经检验产品合格率均达到100%,职业服装产品质量合格率比上一年度有大幅提高。 我省学生服生产企业约60户,均为小型企业。本季度对省内8个市、州25户企业生产的25个批次的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按照《2014年第3季度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要求,对中小学生校服产品的纤维成分含量、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共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有4个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4%。不合格项涉及到产品的水洗尺寸变化率、外观质量和产品标识等项目。主要表现在成衣水洗后尺寸变化超过标准要求,缝制中有不平服、不对齐、跳线、倾斜等质量缺陷,服装标识不规范、执行标准不明确、成分标注不正确等。纠其原因,一是企业对原材料进厂把关不严;二是企业工艺管理和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三是企业未认真研究理解产品标准,不重视产品标识、标注。 此次还抽查了省内11户啤酒生产企业使用的11个批次的啤酒瓶产品,经检验合格率为100%,该产品已连续4年省监督抽查合格率100%。 (二)水泥、水泥包装袋、建筑钢材、苯板胶产品质量稳定,防水卷材产品质量有提高。 我省获水泥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54户。此次抽查了其中40户企业生产的40个批次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等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生产企业总数的74%。检验的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规定,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连续5年保持在100%,产品质量已基本稳定。我省水泥生产企业均外购水泥包装袋产品。此次抽查了40户水泥生产企业使用的40个批次的水泥包装袋产品,经检验合格40个批次,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100%,这是该产品连续2年抽样合格率100%。 建筑钢材生产企业多数由于各种原因处于停产状态,此次抽查了9户钢材企业生产的9个批次产品,合格9个批次,连续2年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 另外此次还抽查了20户企业生产的40个批次的苯板胶产品,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这已经是该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连续6年保持在100%,产品质量比较稳定。 我省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防水卷材生产企业有17户,主要分布在长春、吉林等地区,此次抽查了12户企业生产的12个批次防水卷材产品,抽查企业数占获证企业总数的70.6%。经检验合格12个批次,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比上一年度提高16.7%。 (三)板式热交换器产品质量比较稳定,输电线路铁塔质量有所提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产品质量需加强。 我省板式热交换器生产企业约有40户,均分布在四平市。此次抽查了其中20户企业生产的20个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占企业总数的50%,经检验,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规定。监督抽查结果表明,通过连续监督抽查和加大监管力度,我省板式换热器生产企业能够不断加强生产控制,严格产品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这已经是该产品抽样合格率连续5年保持在100%。 获输电线路铁塔生产许可证企业有11户。由于市场竞争、企业以销定产等原因,大部分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此次抽查了2户企业生产的2个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占企业总数的18.2%。检验合格2个批次,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 %。 我省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生产企业约有120户,主要分布在长春、吉林地区。此次抽查了其中28户企业生产的28个批次的低压开关柜、配电箱等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企业总数的23%。经检验合格26个批次,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92.9%。2个批次不合格产品存在的问题是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和保护电路有效性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车用乙醇汽油及柴油产品质量较好,松花砚产品质量需提高 。 我省车用乙醇汽油(含车用乙醇汽油调和组分油,下同)及车用柴油调配(生产)企业有22户,只有1户大型企业,其余均为小型企业。此次抽查了这22户调配(生产)企业调配(生产)的45个批次的车用乙醇汽油和车用柴油产品,其中,车用乙醇汽油抽查了19户企业24批次,车用柴油抽查了20户21批次,经过检验合格45个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松花砚是以长白山出产的松花石为原料加工而成,兼具观赏性和实用性。此次列入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是机制砚产品。共抽查了18户企业生产的18个批次的产品,经检验合格16个批次,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8.9%。2个批次产品不合格问题是发墨量和厚度偏差。 三、处理意见 按照“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对此次监督抽查结果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对此次监督抽查产品质量较好的企业(见附件3)提出表扬,希望这些企业继续努力,精益求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对此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见附件4)提出批评,由企业所在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约谈企业负责人。对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的,依法严肃处理;对仅包装标识不合格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理结果按后处理通知要求及时上报。 (二)负责后处理的质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查明库存不合格产品并追查已售出不合格产品的流向。要将此次监督抽查结果纳入企业质量档案,积极帮助企业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查找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原材料入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加强巡查和回访,监督企业整改到位。 (三)此次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全面清理库存和在制产品;要认真查找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在1个月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向负责后处理的质监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和复查申请。负责后处理的质监部门将依法组织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复查。对不认真整改或整改后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2014年第3季度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产品合格率统计表 2、2014年第3季度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分地区统计表 3、2014年第3季度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4、2014年第3季度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10月20日
附件 1: | 附件一2014年第3季度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产品合格率统计表.doc | 下载 | ||
附件 2: | 附件二2014年第3季度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分地区统计表.doc | 下载 | ||
附件 3: | 附件三2014年第3季度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doc | 下载 | ||
附件 4: | 附件四2014年第3季度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doc | 下载 |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04.12.2014 16:17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