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省质监局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培训班,省质监局局机关全体人员,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培训班上,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海平教授就行政诉讼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深入讲解辅导。李海平教授主要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同时还兼任吉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长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已经出版学术专著一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在基本权利理论、行政法原理和民间组织公法问题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
李海平教授从《行政诉讼法》修改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影响给与与会人员作了精彩的讲座,讲座深入浅出、生动具休不仅体现出较高的理论水平,又对实际工具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