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货车与摩托相撞致1死1伤 死者家属获赔14万

09.09.2016  09:42

  近日,延吉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了一起发生在302国道与龙井市图们江大街交会路口处的交通事故,一辆重型货车与一辆三轮摩托车相撞,致使三轮车上的一对老夫妻一死一伤。经交警部门调查分析,双方驾驶人负同等责任,死者家属获得14万元赔偿。

  8月17日7时许,冯某正驾驶一辆重型货车沿302国道由西向东行驶,在行驶至图们江大街路口处时,与前方由西向北左转弯的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摩托车相撞,致使三轮摩托车驾驶人于某受伤,同车人由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过调查分析,我们最终确定货车驾驶人冯某在驾驶机动车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之一;电动三轮摩托驾驶人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未按规定载人,且没有按规定提前打转向灯,没有确保安全驾驶也是事故原因之一。所以我们判定双方驾驶人在这起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办案民警说。

  经延吉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肇事方和死者家属达成赔付协议,家属获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共计近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