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 获得791万元政府补贴将增厚每股收益

21.05.2015  11:07

5月20日,豫光金铅发布公告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公司利用废旧蓄电池回收的铅金属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税收优惠。公司于近日收到增值税退税款7916992.64元。

 

据介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豫光金铅将上述政府补助资金计入营业外收入,确认为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据了解,豫光金铅在2014年的净利润只有2344万元,此次收到791万元的政府补贴相关于去年净利润的三分之一,无疑将大大增厚公司的每股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