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白山市对地方立法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10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带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白山市,对地方立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听取了相关地方立法工作情况汇报,并对白山市扎实稳步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中取得阶段性成效给予高度评价。
陈伟根指出,白山立法工作在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做了大量基础工作,特别是在充分调研积极征求各方面意见方面很有特色,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陈伟根强调,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当前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领会第二十一次和第二十二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议精神,切实用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在立法工作中坚决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大局统筹谋划立法项目,在立法项目推进中遇到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听从党委的意见和决策,确保立法不偏离正确政治方向,充分体现党委意志,体现人民的意志,为党的中心工作提供法律保障。要准确把握和发挥好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从谋划立法项目之初即严格把关,确保立法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与转型发展、民生保障需要相协调。要坚持规范立法,严格依法立法,确保在法律的框架下按照法定程序开展立法工作,严格遵照立法流程等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实用性、可行性和操作性。要注重立法质量与效率并重,确保立法项目和条款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符合上位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当地的客观情况和实际需要,符合立法法规定的立法程序和权限。要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间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立法能力,省人大常委会特别是法工委也要积极配合和帮助各地搞好立法各项工作,确保立法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要求严格配置专委会人员,通过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以更高的能力水平和更务实的作风推进地方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