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召开调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听证会

31.05.2016  00:59

      27日,省物价局发布公告称,将召开调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听证会。

  公告介绍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听证会参加人26名。

  其中,2016年秋季入学就读高一的学生家长代表12名。由9个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公主岭市价格主管部门委托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其中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城市各推荐一名城市高中学生家长;白山、延边、松原、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公主岭市(州)各推荐一名农村高中学生家长。

  普通高中学校代表4名。由省教育主管部门按城市和农村高中各2名代表推荐。

  专家学者2名。由省物价局聘请。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由省物价局聘请。

  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6名,由省物价局聘请。

  公告还明确了听证会参加人的条件:吉林省户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意见;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同意向社会公开个人姓名及职业信息,能亲自参加听证会并能自觉遵守听证会纪律。

  同时,听证会设旁听人3名。旁听人员须符合听证会参加人条件,旁听人请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省物价局报名,按先后顺序确定,满额为止。(报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60号,电话0431-88505116)

  听证会设记者席。听证会新闻单位参加人5家。在报名公告发布当日9时开始报名,按照报名顺序确定。(邮箱:[email protected])记者  王小野

(责任编辑:李咏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