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男孩就诊后死亡案公审 珲春法院首次官微直播
城市晚报延边讯 去年10月,珲春19岁男孩赵瑞因恶心、呕吐和上腹疼痛症状到珲春市医院就诊。在就诊和用药两个小时后,赵瑞出现意识模糊症状,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家属将接诊的珲春市医院告上法庭。
由于此事发生时在当地影响很大,一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了让社会公众了解此案因由,4月22日,珲春市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并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旁听。
事发:男孩就诊后死亡 鉴定揭开死因
据了解,2014年10月25日7时10分,珲春市19岁男孩赵瑞因恶心、呕吐等症状到珲春市医院进行门诊治疗,被门诊医生诊断为急性胃炎,低血压,心律失常,并采取了血糖监测,50%葡萄糖静推两次,静点奥美拉唑和间苯三酚等诊疗方法。
可就诊后的赵瑞病情却越来越严重。8时55分,赵瑞意识模糊,于9时39分抢救无效死亡。后经吉林博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赵瑞死亡的根本原因为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破裂,直接原因为心包猝死。
原告:医院应负主要责任 要求道歉和赔偿
事发后,赵瑞的父母把接诊的珲春市医院告上法庭。赵瑞的父母诉称,经吉林博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赵瑞死亡的根本原因为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破裂,直接原因为心包猝死。吉林津科司法鉴定中心对珲春市医院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参与度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为:“珲春市医院在诊疗赵瑞致赵瑞死亡过程中存在过错,存在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为主要责任。”因被告单位医生错误诊断赵瑞病情,延误最佳救治时机。要求被告珲春市医院公开道歉并赔偿两原告死亡赔偿金445492元、丧葬费21423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0元、办理丧葬事宜误工费16376.32元、鉴定费5900元、律师代理费15000元,合计654191.32元,因被告单位负主要责任,要求承担80%赔偿责任,即赔偿523353.06元。
医院:不认可“负主要责任” 要求再鉴定
庭审过程中,被告珲春市医院对于赵瑞就诊和其医院采取的相应诊疗行为以及赵瑞的死亡原因表示认可。但对原告方所提供的珲春市医院存在过错,过错参与度为主要责任的鉴定意见不予认可。
珲春市医院称,赵瑞死亡后,经珲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珲春市医院与原告方共同选择了吉林博信司法鉴定中心对珲春市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因果关系及参与度进行鉴定。该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为院方过错参与度为50%。原告在未征得珲春市医院同意的情况下另行委托吉林津科司法鉴定中心对过错参与度重新鉴定,鉴定结论为珲春市医院负主要责任。对于这一结论珲春市医院不予认可,并要求对诊疗行为有无过错、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参与度申请重新鉴定。
珲春市医院表示,对于赵瑞之死表示很遗憾,但此案非名誉权纠纷,原告要求珲春市医院公开道歉没有依据。对原告主张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标准无异议。但认为精神抚慰金过高,误工费应提交相应证明,鉴定费及律师代理费也不予承担。
进展:两家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询
由于双方当事人最大的争议焦点就是珲春市医院的诊疗行为与赵瑞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参与度问题,原告依据吉林津科鉴定所的鉴定意见书主张被告珲春市医院在诊疗活动中存在主要过错,被告依据吉林博信鉴定所的同等责任鉴定意见书抗辩并申请重新鉴定,根据案件审理需要,这两家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均出庭接受双方当事人及法庭的质询。两家鉴定机构的人员对己方的鉴定结论理由和依据进行了解释。
庭审持续了三个多小时结束,主审法官当庭表示,关于被告方重新鉴定的请求,会在合议庭合议决定,如不准许重新鉴定,合议庭会择期宣判,法庭宣布休庭。
意义:法院公开庭审 首次通过微博直播
据了解,由于此案事发当时在当地影响很大,为了让社会公众了解此案,珲春市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透明的审理。庭审过程中,不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和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过程,并且首次通过官方微博对庭审内容进行了图文直播。围观网友对法院公开、透明地审理案件表示支持,称微博直播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全面直观地了解到庭审流程,同时为法院和法官的勇气“点赞”。
珲春市法院副院长李洪军说:“微博直播庭审有利于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是司法公开的必然要求,大大提升了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和自信心。今后将会选取更多的典型案件‘晒’出来,接受公众监督。”
(记者 周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