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始评选“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

05.01.2016  11:29

  4日,记者从市妇联获悉,我市“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已启动。此次评选首次通过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两个渠道产生,社会推荐比例占推选比例的10%,即社会推荐“三八”红旗手名额为11名,“三八”红旗集体名额为6个。

  “社会推荐可从长春妇联网站(www.ccwomen.com)下载登记表,并通过所在街道或单位履行相关审核程序。”市妇联相关工作人员提醒,此次评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本月18日,具体报送材料包括《长春市“三八”红旗手登记表》《长春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主要事迹800字左右。要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并由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评选表彰将坚持面向基层,倾斜工作一线,充分考虑界别、行业、民族、城乡等方面的代表性,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基层一线工作的女性和女性群体倾斜。

  联系电话:88776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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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在长春生活工作2年以上,年满18周岁的女性公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品德高尚、无私奉献,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拼搏进取、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为推进长春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密切联系群众,在广大妇女中具有较强的榜样引领带动示范作用。

  “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员工占单位员工总数的60%以上;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国家、热爱社会主义,模范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管理规范、勤政高效,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记者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