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评实查促转化 固本强基抓质量 ——全省法院2019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纪实
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力争用两至三年时间实现吉林法院各项工作跻身全国法院前列”的奋斗目标,高度聚焦主责主业,强力推动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狠抓审判效率提升的同时,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抓紧抓实审判质量管理,2019年,全省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3.34%,同比上升3.39个百分点;生效案件申请再审申诉率为2.5%,同比下降0.52个百分点;一审案件发、改率率为2.11%,同比下降0.01个百分点;生效案件发、改率为0.17%,同比下降0.04个百分点。数据表明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审判质量和效率齐步向好的可喜局面。
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
在审判质量管理上出实招
全省法院在做好常规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的基础上,探索对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案件开展双向评查,创新建立双向评查工作机制,双向评查即对“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案件,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案件质量进行评价,逐案形成评析报告,形成指导意见,下级法院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参考评析报告意见,不同意上级法院评析意见的,应向上级院申请双向评查,被评查的案件需建立案件评查卷宗,形成卷宗目录,卷宗中装入本院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审理报告、合议笔录、上、下级法院裁判文书、评查报告、评查合议笔录、审委会意见,同时,强化案件质量评查与审委会评判机制相结合,明确要求全部评查案件结果均应当由评查人向本院审判委员会汇报,简单无争议案件简单汇报,复杂案件详细汇报,通过审判委员会听取案件评查结果,总结审判经验,强化审委会宏观指导职能。
以专业化为保障
以信息化为支撑
在评查方式上求创新
建立一支专业的案件质量评查队伍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省高院组建了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评查人员由院领导、庭长、副庭长和审判经验丰富、政治素质好的员额法官共同组成,保障了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全省法院案件评查人才库共计八百余人,随着人员变动以及各评查人员的工作情况,评查人才库中的人员处于随时调整状态,各院有自主调配权,上级法院负责对下指导与监督。在2019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全省法院发、改案件共计5588件,纳入评查案件共4084件,以上全部评查案件均经过各院审委会讨论研究、严格把关。同时,完善的信息化手段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需要和保障,针对传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模式存在的评查工作质量效率低、过程不易监管、数据无法统计等现实问题,省高院自主研发了“案件评查流程管理软件”,在全国法院率先实现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智能化、全流程监督管理系统,该系统也是吉林法院第一个由具备多年审判经验和审判管理经验的法官与技术人员共同研发、并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软件,具备分案、办案、对接审判委员会、评查监管、评查数据统计等功能。2019年5月,该系统已先后在吉林中院、延边中院、四平中院进行试用,取得了初步成效。
以评查结果运用为重点
在责任落实上见实效
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为了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压实审判责任,长春中院、四平中院、白城中院先后召开案件质量通报评析会,对相关案件情况进行通报讲评,着力做好案件质量评查的“后半篇”文章。另一方面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问题,避免同类问题“二次发生”,全省法院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同时,均能做到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总结、通报,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不断积累审判经验,减少问题发生,提高类案同判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