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法证明过世父母是原配 提取住房公积金遇阻

09.07.2015  11:30
王军不知道“取证”之路还得走多远 -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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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不知道“取证”之路还得走多远

   城市晚报白城讯 一个多月前,白城小伙王军的母亲因病去世,就在王军准备取出母亲的住房公积金时,却遭遇了“证明”难题。“我需要证明‘我的父母是原配夫妻关系’,看起来很简单的一件事,跑了好几个部门都没办下来。”王军说,他现在有点发蒙,不知道下一步该咋办。

  23岁的王军家住白城市区,父亲已于十几年前亡故。一个多月前,母亲也因病去世,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有1.6万多元的余额。料理完母亲的后事,王军准备把这笔钱取出来。在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事大厅,工作人员问明情况后,告知他有两种方式可以提取公积金。“第一种是由母亲的原工作单位出具一份遗产继承担保书并盖公章,另一种方式是到公证处对本人继承这笔款项进行公证。”王军说,他原本以为事情很快就会办好,却没料到被一份“证明”难倒。

  母亲赵东艳原在白城市一家热力公司工作。按第一种提取方式,王军需要到这家单位开具一份遗产继承担保书。“担保书上需要注明母亲是单位职工,还需注明如有遗产纠纷问题由单位负责,前面一项没问题,后面一项就难了,单位或许不愿意为可能发生的遗产纠纷承担责任,或许出于别的什么原因,总之担保书没能办下来。”王军说,至此,第一种提取方式只能放弃。

  王军打算采取第二种提取方式,即到公证处进行继承权公证。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交给王军一份表格,上面列明了需要他提供的证据材料。“前面几项都已具备,最后一项需要证明母亲与父亲是原配夫妻关系,共有子女人数、是否有收养子女等情况。”王军说,他在证明“母亲与父亲是原配夫妻关系”这个环节上遇到了困难。

  “父母结婚是20多年前的事情,当时的结婚证书早已遗失。父亲去世早,户口本上也已经没有了信息。”王军说,因为那个年代还没有电脑录入数据,他在婚姻登记处无法查到父母的登记记录。随后,王军去了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服务中心,对方只能证明现居人口的居住信息,无法提供已经亡故的两个人是夫妻关系。王军又到了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调取了户籍档案后,上面也没有关于父亲的信息,同样无法给出王军想要的证明材料。

  “派出所的同志曾提醒我找到自己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书,里面应该有父母的记录,不过很可惜,这两个小本本都找不见了。”王军说:“取证”之路走到现在,他实在想不出下一步该怎么办。

   城市晚报记者 谭志斌 报道/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