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我爸是我爸”有多难?

29.05.2015  08:14

     新闻回放: 4年前,长春市民刘先生77岁的父亲过世。最近他打算把父亲名下的车卖了,需先办理继承公证才能买卖过户。公证处按照法律规定,需要他提供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可爷爷奶奶过世50多年了,老家还在辽宁省,具体地址不详。这个证明怎么开?

    说起7个多月办证明的经历,至今长春市民张先生想起来还觉得头疼。

    “我和刘先生一样,办的也是继承公证。”张先生说,他老家在吉林市,家里就他一个孩子。父亲1990年过世,在父亲名下有一套老房子,前些年动迁了,前年回迁后,需要办理产权证,和母亲一商量,想直接办成张先生的名字,于是需要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和刘先生一样,我也同样需要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张先生说,自己还遇到了更多的难题。

    张先生说,父母结婚证经过几次搬家弄丢了。为了证明父母的夫妻关系,他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了查找,发现父母结婚近四十年,婚姻登记处没有那么多年前的记录,去档案部门也没有查到。而奶奶的死亡记录,还是在父亲的档案中查到的。

    还好,后来母亲找到了“独生子女证”,这下算是证明了张先生和父亲的父子关系,可是公证部门又不认可……最终,他找到了父亲的单位,查到了关于父亲名字同音不同字和父母婚姻关系的记载,又找各位亲戚出面,总算把这个证明办了下来。

    为了办继承公证,取得所需的各种证明,张先生跑公安部门、档案部门、婚姻登记部门、母亲单位、父亲单位等众多地方,还得联系父母的老同事、老邻居,联系外地的亲戚……在长春生活的他,断断续续往吉林跑了7个多月,才把这个公证办下来。

    张先生遇到的难题

    1.父亲和母亲的结婚证丢了,这样母亲没有办法办理未再婚的证明;

    2.他当初落户在爷爷奶奶的户口上,

    现在需要证明他和父亲的父子关系;

    3.父亲的户籍档案中没有关于他和母亲的记录;

    4.爷爷奶奶过世了,没有两位老人的死亡证明;

    5.父亲在爷爷去世之前去世,对于父亲名下的房产,爷爷有继承权,而爷爷过世后,叔叔和姑姑对于爷爷继承的部分也有继承权,但姑姑也去世了,这样的话姑姑的孩子和丈夫也有相应的继承权,如此算下来,张先生要办理继承公证,除了需要叔叔到场,还需要姑姑的孩子和丈夫到场,并且放弃继承权;

    6.父亲档案和户口的名字中,有一个同音不同字的字,这也给办证明增加了困难;

    7.父亲的老同事、老同学都已经联系不上了,母亲的单位也早就黄了,证人证言也无法获取。